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5月4日前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开展对中国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反补贴调查期为2007年全年,本公司在上述调查期间是中国主要的对美国出口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企业之一。2008年9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自2008年9月15日起对本公司出口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征收97.72%的反补贴税率。
本公司生产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约有7%左右出口到美国市场(2007年度约1.1万吨左右,销售额约927.48万美元),占本公司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较小。由于美国对本公司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征收高额反补贴税率,使得本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下降,但公司仍将积极开拓亚太、南美及欧盟等地区的市场,扩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弥补此次美国征收反补贴税给公司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出口带来的影响。美国商务部将于2009年1月28日对本案做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09年3月16日对本案做出产业损害终裁,最终裁决结果公布后本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0月6日